解释 : 十二月,上 曰:“法者,治之正也, 所以禁暴而率善人也。今犯法已论,而使 毋罪之父母妻子同产 坐之,及为收帑,朕甚不取 。其议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民不能自治,故为法以 禁之。相坐坐收,所以累 其心,使重犯法, 所从来远矣。如故 便。”上曰:“朕闻法正则民悫, 罪当则民从。且夫牧民而导之善者,吏也。其既不 能导,又以 不正之法罪之,是反害於民为暴者也。 何以禁之?朕未见其便,其孰计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陛下加大 惠,德甚盛,非臣 等所及也。请奉诏书,除 收帑诸相坐律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