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 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 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 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 至长安,未及上 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 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 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 未得,得陈喜於 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 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 自告除其罪,又 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 ,即先自告 ,告所与 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 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 。”遣中尉安、大 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 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