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 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 见宣无害,言上,徵 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 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 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 微文深诋, 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 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 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 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 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 风,坐怨成信,信亡 藏上林中,宣 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 ,射中上林 苑门,宣 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