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年,文公以兵七百人东猎。四年 ,至汧渭之会。 曰:“昔周邑 我先秦嬴於此 ,後卒获为诸侯。”乃卜居之,占曰吉,即营邑之。十年, 初为鄜畤,用三牢。 十三年,初有史以 纪事,民多化者。十六年,文公以兵伐戎,戎败 走。於是文公遂收周馀民有之,地至岐,岐以东献之 周。十九年,得陈宝。二十年,法初有 三族之罪。二十七年,伐南山大梓,丰大特。四十八年,文公太 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竫为 太子,是文公孙也。五十年,文公卒,葬西山。竫公子立,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