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 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 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 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 子免而立他,为 厉公。厉公既 立,娶蔡 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 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 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 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