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 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 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 弗平。君 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 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 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 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 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 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 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 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 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 乱,谓荀息曰:“ 三怨将起,秦 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 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 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 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 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 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 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 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 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 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 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