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 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 ,即使所善白 嬴之长安上书, 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 御者奸, 欲以败孝 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 嬴,以淮南事系。 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 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 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 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 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 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 书发其事,即 先自告, 告所与谋反 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 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