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 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 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 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 晋何。” 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 年少,诸大臣不 服,恐乱起,子能 立之乎?”荀息曰: 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 何以为验?”对曰 :“使死者复生 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 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 。荀息为 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 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 息曰:“三怨 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 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 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 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 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 诗所谓‘白珪之 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 不可为也’ 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 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 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 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