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令既具,未布,恐民之不信,已 乃立三丈之木於国都市南 门,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 予十金。民怪之,莫敢徙 。复曰“能徙者予五十 金”。有一人徙之,辄予五 十金,以明不欺。卒下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