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自造白金五铢钱後五岁,赦 吏民之坐盗铸金钱死者数十万人。其不发觉 相杀者, 不可胜计。赦自出者百馀万人。然不能半自出,天 下大抵无虑皆铸金钱矣。犯 者众,吏不能尽诛取 ,於是遣博 士褚大、徐偃等分曹循行郡 国,举兼并之徒守相为者。而御史大夫张 汤方隆贵用事, 减宣、杜周等为中丞,义纵、尹齐、王温 舒等用惨 急刻深为九卿,而直指夏兰之属始出矣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