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,身体不得摇,骨肉不相任,故 喘,不当医治。脉 法曰“年 二十脉气当趋,年三十当疾步,年四十当安坐,年五十 当安卧,年六十已上气 当大董”。文王年未满二十,方脉气之 趋也而徐之,不应天 道四时。後闻医灸之即笃,此论病之过也。臣意论之,以为神气争而邪气入,非年少所能复之也,以故死。所 谓气者,当调 饮食,择晏日, 车步广志,以適筋骨肉血脉 ,以泻气。故年二十,是谓“易■”。法不当 砭灸,砭灸至气逐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