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周为廷尉, 诏狱亦益多矣。二千石系者新故相因,不减百馀人。郡吏大府举之廷 尉,一岁至千馀章。章大者连逮 证案数百,小者数十人;远者数千,近者 数百里。会狱,吏因责如章告劾,不服, 以笞掠定之。於是闻有逮皆亡匿。 狱久者至更数赦十有馀岁而相告言 ,大抵尽诋以 不道以上。廷尉 及中都官诏狱逮至六七万人,吏所增加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