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 灵公壮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 也。宰夫胹熊蹯 不熟,灵公怒,杀宰夫,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赵盾、随会 前数谏,不听;已又见死人手,二人 前谏。随会先谏,不 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节,鉏麑退, 叹曰:“杀忠臣 ,弃君命,罪一 也。”遂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