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五月,齐太 仓令淳于公有罪当刑,诏狱逮徙系长安。 太仓公无 男,有女五人。太仓公将行会逮,骂其女曰:“生子不生男,有 缓急非有益也!”其少 女缇萦自伤泣,乃随其父至长安,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皆称其 廉平,今坐法当刑 。妾伤夫死者 不可复生,刑 者不可复属,虽复欲改过自新,其道无由也。妾原没入为官婢 ,赎父刑罪,使得自新。”书奏天子,天子怜悲其意,乃 下诏曰:“盖闻 有虞氏之时,画衣冠异章服 以为僇,而民不 犯。何则?至治也。今法有肉刑三, 而奸不止,其咎安在?非乃朕德薄而教不明欤? 吾甚自愧。故夫驯道不纯而 愚民陷焉 。诗曰‘恺悌君子,民之 父母’。今人有过 ,教未施而刑加焉?或欲改行为善而道毋由也。朕甚 怜之。夫刑至断支体,刻 肌肤,终身不息,何其楚痛而不德也,岂 称为民父母之意哉!其除肉刑。 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