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 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 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 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 晋何。”献公 亦病,复还归。 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 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 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 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 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 曰:“三怨将起,秦 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 ,里克杀奚 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 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 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 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 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 ”初,献公将伐骊 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 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