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 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有宠 哀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 月,招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 公,哀公自 经杀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 月,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 乱,乃杀陈使者,使公子 弃疾发兵伐陈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