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 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 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 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 他,为厉公。厉 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 於蔡人,数归,厉 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 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 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 ,为陈大 夫。厉公之杀 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 陈他”,罪之也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