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 公厚礼,而 以宗女妻之,有马二十乘,重耳安之。重耳至齐二岁而桓公卒, 会竖刀等为内乱,齐孝 公之立,诸侯兵数至 。留齐凡五岁。重耳爱齐女,毋去 心。赵衰、咎犯乃於桑下谋行。齐女侍者在桑上闻之,以告其主。其主乃杀侍者,劝重耳 趣行。重耳曰:“人生安乐,孰知其他!必死 於此,不能去。”齐女曰:“子一国公子, 穷而来此,数士者以子为命。子不疾反国,报劳臣,而怀女德, 窃为子羞之。且不 求,何时得功?”乃与赵衰等谋,醉重耳,载以行。行远而觉,重耳大怒,引戈欲杀咎犯。咎犯曰:“杀臣成子,偃之原也 。”重耳曰:“事不成,我食舅氏之肉。”咎犯曰:“事不成,犯肉腥臊,何足食!” 乃止,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