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,身体不 得摇,骨肉不相任,故喘, 不当医治。脉法曰“年二十脉气当趋,年三十当疾步,年四十当安坐,年五十当安卧 ,年六十已上气当大董”。文王年未满二十,方脉气之趋 也而徐之,不应天道四时。後闻医灸之即笃 ,此论病之 过也。臣意 论之,以为神气争而 邪气入,非年少所能复之也 ,以故死。所谓气者,当调 饮食,择晏日,车步广志 ,以適筋骨肉血脉,以泻 气。故年二十,是谓 “易■”。法不当砭灸,砭 灸至气逐。”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