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 夏,齐桓公大会诸 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 宰孔曰:“齐 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 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 病,复还归。病甚, 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 曰:“能。”献 公曰:“何 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 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 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 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 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 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 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 言。”十月,里克 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 。荀息将死之,或 曰不如立 奚齐弟悼子 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 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 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 曰:“诗 所谓‘白珪之 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 ,其荀息之谓乎 !不负其言。”初 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 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 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