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货逐利。於是公卿言:“郡国颇被菑害,贫民无产业者,募徙 广饶之地。陛下损 膳省用,出禁钱以振元 元,宽贷赋,而民不齐出於南亩,商贾 滋众。贫者畜 积无有,皆仰县 官。异时算 轺车贾人缗钱皆有差,请算如 故。诸贾人末作贳 贷卖买,居邑稽诸物,及商以取利者,虽无市籍, 各以其物自占,率缗 钱二千而 一算。诸作有租及铸, 率缗钱四千一算。非吏 比者三老 、北边骑士,轺车以一算; 商贾人轺车二算;船五丈以上一算。匿不自占,占不 悉,戍边一岁,没入缗钱。有能告者,以其半畀之。贾 人有市籍者,及其家属,皆无得籍名田,以便农。敢犯令,没入田 僮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