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 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 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 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 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 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 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 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 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 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 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 、邳郑欲内重 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 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 如?”荀息曰:“吾 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 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 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 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 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 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