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 言意,以刑罪当传西 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泣。意怒, 骂曰:“生子不生 男,缓急无可使者!” 於是少女缇萦伤 父之言,乃随父西。上书曰 :“妾父 为吏,齐中称其廉平,今坐法当刑。妾切痛死者 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,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妾原入身为官 婢,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 闻,上悲其意,此岁中亦除肉刑法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