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 中,人上书言 意,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泣。意 怒,骂曰: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! ”於是少女缇萦 伤父之言,乃随父西 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称 其廉平,今坐法当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 可复续,虽欲 改过自新 ,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妾原入身 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 得改行自新也。 ”书闻,上悲其意,此岁中亦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