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 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 丞。官事辨,稍迁 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 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 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 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 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 名曹实物 ,官吏令丞不得擅 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 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 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 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 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