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货逐利。於是公卿言:“郡国颇被菑害,贫民无产业者,募徙广饶之地。陛下损膳省用,出禁钱以振元元,宽贷赋,而民不齐出於南亩,商贾滋众。贫者畜积无 有,皆仰县官。异时算轺车贾人缗钱皆有差,请算如故。 诸贾人末作贳贷卖买,居邑稽诸物,及商以 取利者,虽无市籍,各 以其物自占,率缗钱二 千而一算。诸作有租及铸,率 缗钱四千一算。非吏比者三老、北边骑士,轺车以一算;商贾人轺车二算;船五丈以上一算。匿不自占,占 不悉,戍边一 岁,没入缗钱。有能 告者,以其半畀之。贾人有市 籍者,及其家属,皆无 得籍名田,以便农 。敢犯令,没入田 僮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