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 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 使买马河 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 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 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 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 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 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 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 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 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 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 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 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 为大逆,当族,自 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