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货逐 利。於是公卿言:“郡国 颇被菑害,贫民无产业 者,募徙广饶之 地。陛下损膳省用, 出禁钱以振元元,宽贷赋,而民不齐 出於南亩,商贾滋众。贫者畜积无有,皆 仰县官。异时算轺车贾人缗钱皆有差,请 算如故。诸贾人末作贳贷卖买,居邑稽诸物, 及商以取 利者,虽 无市籍,各以其物自 占,率缗钱 二千而一算。诸作有租及铸,率缗钱四千一算。非吏比者三老、北边骑士 ,轺车以一算;商贾人轺车二 算;船五丈以上一算。匿 不自占,占不悉,戍边一岁,没入缗钱。有能告者,以其半畀之。贾人有市籍者,及其 家属,皆无得籍名田,以便农。敢犯令, 没入田僮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