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 灵公壮,侈,厚敛以 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 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,杀宰夫,使妇人持其尸出 弃之,过朝。赵盾 、随会前数谏,不听;已又见死 人手,二人前谏。随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 处节,鉏麑退,叹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,罪一 也。”遂 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