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令既具,未 布,恐民之不信,已乃立三丈之木於国都市南 门,募民有能徙 置北门者予十金 。民怪之,莫敢徙。复曰“能徙 者予五十金”。有一人徙之,辄予五 十金,以明不 欺。卒下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