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令既具,未布 ,恐民之不信,已 乃立三丈之木於国都市南门,募民有能徙置北门 者予十金。民怪之,莫敢徙。复曰“能 徙者予五十 金”。有一人徙之,辄 予五十金,以明不欺。卒下令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