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 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 太子。爽闻, 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 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 南事系。 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 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 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 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 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 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 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 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 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