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 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 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 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 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 ,即上书反告太 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 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 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 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 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 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 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 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 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 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