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 其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 熟,灵公怒, 杀宰夫,使 妇人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赵盾、随会 前数谏,不听;已又见 死人手,二人前谏。 随会先谏,不听 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节,鉏麑退,叹曰: “杀忠臣,弃君 命,罪一也。”遂触树 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