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 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 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 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 其事仪法,色尚 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 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 自贾生发之。 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 之属尽害之 ,乃短贾生曰 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 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