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景公元年,初,崔杼生子成及彊,其母死,取东郭女,生明。东郭女使其前夫子无咎与其弟偃相 崔氏。成有罪,二相急治之,立明为太子。成请老於崔,崔杼许之,二相弗听,曰:“崔,宗邑,不可。”成、彊怒, 告庆封。庆封与崔杼有郤,欲 其败也。成、彊杀无 咎、偃於崔杼家,家 皆奔亡。崔杼怒,无人, 使一宦者御,见庆封。庆封曰:“请为子诛之。”使崔杼仇 卢蒲嫳攻崔氏,杀成、彊,尽灭崔氏,崔 杼妇自杀。崔杼毋归,亦自 杀。庆封为相 国,专权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