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女妻之,有马二十乘 ,重耳安之。重耳至齐二岁而 桓公卒,会竖刀等为内乱,齐孝公之立 ,诸侯兵数至。留 齐凡五岁。重耳爱齐女,毋去心。赵衰、 咎犯乃於桑下谋行。齐女侍者在桑上闻之,以告其主。其主乃杀侍者,劝重耳趣行。重耳 曰:“人生安乐,孰知其他!必死於此,不能去。”齐女曰 :“子一国公子,穷而来此,数士者以子为命。子不疾反国,报劳臣, 而怀女德, 窃为子羞之。且不求,何时 得功?”乃与赵衰等谋,醉重耳,载以行。行远而觉,重耳大怒, 引戈欲杀咎犯。 咎犯曰: “杀臣成子,偃之原 也。”重耳曰:“事不成,我食舅氏之 肉。”咎犯曰:“事不 成,犯肉腥臊 ,何足食!”乃止,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