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 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 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 病,复还 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 起,子能 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 能。”献公曰:“ 何以为验 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 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 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 九月,献公卒。 里克、邳 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 谓荀息曰 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 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 。”十月,里克杀 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 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 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 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 犹可磨也 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 不负其言。”初, 献公将伐骊戎, 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 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