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泣 。意怒,骂曰:“生 子不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, 乃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称其廉平 ,今坐法当 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,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妾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 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,此岁 中亦除肉刑法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