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自温舒等以恶为治,而郡守、都尉、诸侯二千石欲为 治者,其 治大抵尽放温舒,而吏民益轻犯法,盗贼滋起。南阳有梅免 、白政,楚有殷中、杜少, 齐有徐勃,燕赵之间有坚卢、范生之属。大群至数千人,擅自号,攻城邑,取库兵, 释死罪,缚辱郡太守、都尉,杀二千石,为檄告县趣具食;小群以百数 ,掠卤乡里者,不可胜数也。於是天子始使御史中 丞、丞相 长史督之。犹弗能禁也,乃使光禄大夫范昆、诸辅都尉及故九卿张德等衣 绣衣,持节,虎符发兵以兴击,斩首大部或至万馀级, 及以法诛通饮食 ,坐连诸郡,甚者数千人。数岁,乃颇得其渠率。散卒失亡,复聚党阻山川者,往 往而群居,无可柰何。於是 作“沈命法”,曰 群盗起不 发觉,发觉而捕弗满品者 ,二千石以下至小吏主者皆死。其後小吏畏诛,虽有盗不敢发,恐不能得,坐课 累府,府亦使其不言。故盗贼浸多,上下 相为匿,以 文辞避法焉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