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 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 上”。及系,灌夫罪至族,事日急,诸公 莫敢复明 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奏 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 书独藏魏其家,家 丞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,病痱,不食欲死。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 魏其复食,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,故以十二月晦论弃市渭城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