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货逐利 。於是公 卿言:“郡国颇被菑害,贫民无产业者 ,募徙广饶之 地。陛下损膳省用,出禁钱以振元元,宽贷赋,而民不 齐出於南亩,商贾滋众。贫者畜积无有,皆仰县官。异时算轺车贾人缗钱皆有差,请算如故。诸贾人末作贳贷 卖买,居邑稽诸物,及商以取利者 ,虽无市籍, 各以其物自占,率缗钱二千而一算。诸作有租及铸,率缗钱四千一算。 非吏比者三老、北边骑 士,轺车以一算 ;商贾人轺车二算;船五丈以上一算。匿不自占,占不悉 ,戍边一岁,没入缗钱。有 能告者,以其半畀之。贾 人有市籍者,及其家属,皆无得籍名田,以便农。 敢犯令,没入田僮。 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