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凡说之务 ,在知饰所说之所敬,而灭其所丑。彼自知其计,则毋以其失穷之 ;自勇其断,则毋以其敌怒 之;自多其力, 则毋以其难概之。规异事 与同计,誉异人与同行 者,则以饰之无伤也。有与 同失者,则明饰其无失也。大忠无所拂悟,辞言无 所击排,乃後 申其辩知焉。此 所以亲近不疑, 知尽之难也。得旷日弥久,而周 泽既渥,深计而不疑,交争而不罪,乃明计利害以致其功,直指是非以饰其身 ,以此相持,此说之成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