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令民为什伍,而相牧司连坐。 不告奸者腰斩,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,匿奸者 与降敌同罚。 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,倍其赋。 有军功者,各以率受上爵 ;为私斗者,各以轻重被刑大小。僇力本业,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。事末利及怠而贫者,举以为收孥。宗室非有军功论,不得为属籍。明尊卑爵秩等级,各以差次名田宅,臣妾衣服以 家次。有功者显荣,无功者虽富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