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 晋献公病,行 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 ,不务德而务远略, 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 甚,乃谓荀息曰 :“吾以 奚齐为後, 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 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 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 生,生者不惭, 为之验。 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 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 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 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 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 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 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 可磨也,斯言 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 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 将伐骊戎,卜曰 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 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