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五年, 太子学用剑,自以为人 莫及,闻郎中雷被巧,乃召与戏。被一再辞让,误中太子。 太子怒,被恐。此时有欲从军者 辄诣京师,被即原奋击匈奴。太子迁数恶被於王,王使郎中令斥 免,欲以禁後,被遂亡至长安,上书自明。诏下 其事廷尉、河南。河南治,逮淮南太子,王 、王后计 欲无遣太子,遂发兵 反,计犹豫,十馀日未定。会有 诏,即讯太 子。当是时,淮南相怒寿春丞留太 子逮不遣,劾不敬。王以请相,相弗听。王使人上书告 相,事下廷尉治。 踪迹连王,王使人候伺汉公卿,公卿请逮捕 治王。王恐事发,太子 迁谋曰:“汉使即逮 王,王令人衣卫士衣,持 戟居庭中,王旁有非是,则刺杀之,臣亦使人刺杀淮 南中尉,乃 举兵,未晚。”是时上不许公卿请,而遣汉中尉宏即讯验王。王闻汉使来,即如太子谋计。汉中尉至,王视其颜色和,讯王以斥雷 被事耳,王自度无何,不发。中尉 还,以闻。公 卿治者曰:“淮南王安拥阏奋 击匈奴者雷被 等,废格明 诏,当弃市。”诏弗 许。公卿请废勿王,诏弗许 。公卿请削五县,诏削二县。使中尉宏赦淮南王罪,罚以削地。 中尉入淮南界,宣言赦王。王初闻汉公卿请诛之, 未知得削地,闻汉使 来,恐其捕之,乃与太子谋刺之如前计 。及中尉至,即贺王,王以故不发。 其後自伤 曰:“吾行仁义见削, 甚耻之。”然淮南王削地之後,其为反谋益甚。诸使道从长安 来,为妄妖言,言上无男,汉不治,即 喜;即言汉廷治,有男,王怒,以为妄言,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