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 中,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 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 随而泣。意怒,骂 曰: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 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称其廉平,今坐法当 刑。妾切 痛死者不可复生 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,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 。妾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,此 岁中亦除肉刑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