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居无何,条侯子为父买工官尚方甲 楯五百被 可以葬者。取庸 苦之,不予 钱。庸知其盗买县官器,怒而上变告子,事 连汙条侯。书既 闻上,上下吏。 吏簿责条侯 ,条侯不 对。景帝骂之 曰:“吾不用也。”召诣廷尉。廷尉责曰:“ 君侯欲反邪 ?”亚夫曰:“臣所买器, 乃葬器也,何谓反邪?”吏曰:“君 侯纵不反地 上,即欲反地下耳。”吏 侵之益急 。初,吏捕条侯,条侯 欲自杀,夫人止之,以故不得死,遂入廷尉。 因不食五日,呕血而死。国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