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 汉兴至孝文二十馀 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 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 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 ,为官名,悉更秦 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 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 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 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 属尽害之, 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 ”於是天子後 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