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 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 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 ,稍迁至 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 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 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 岁。王温舒 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 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 曹实物,官吏令 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 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 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 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 射中上林苑门, 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... 更多 >>